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有关情况。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政部会同沿江有关省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细化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包括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支持长江经济带水利建设;支持连通重点区域的交通网建设;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
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主要是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重点是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