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聚焦加快脱贫地区发展,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累计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投入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48.7亿元,占下达到县资金总量的48.16%。
我省目前共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1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5个。为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县帮扶力度,我省今年召开全省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视频会,持续落实《关于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16个方面支持政策。我省制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和县级《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到镇、到村、到年度、到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区域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组织省内20个经济强区(开发区)对口帮扶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为加快脱贫地区发展,我省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群众收入等因素,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重点帮扶村,给予针对性倾斜支持;围绕产业就业、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培育选树一批行业性、区域性示范点,充分发挥以点促面作用。
我省还积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向41个省级有关单位发送了《关于起草〈陕西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函》,要求省级行业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和行业“十四五”规划,对《实施方案》内容细化分解。我省还起草《陕西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拟分别制定1个总体推进方案、15个专项推进方案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3个清单,全力确保我省乡村建设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