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的管理要求有哪些?
(1)各级政府只能用财政结余购买国家指定由各级地方政府购买的贵重证券。
(2)为购买有价值的证券,买单的资金,不能列为支出,用财政结余购买的证券,是财政资金的转型而不是消费。
(3)证券应按照其被收购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入账,被收购的证券(包括债券收据)应作为货币妥善保管。
(4)根据购买时资金的不同来源,当前证券的赎回利息与当前证券转让的账面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前一般预算收入或基金预算收入。
有价证券可分为哪些?
(一)按证券发行主体分类: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政府证券通常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
(二)按证券适销性分类:证券按是否具有适销性,可以分为适销证券和不适销证券。
(三)按证券上市与否分类:按证券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
(四)按证券收益是否固定分类:根据收益的固定与否,证券可分为固定收益证券和变动收益证券。
(五)按证券发行的地域和国家分类:根据发行的地域或国家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国内证券和国际证券。
(六)按证券募集方式分类: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七)按证券性质分类:按证券的经济性质可分为基础证券和金融衍生证券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