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次数有限制吗?
失业金领取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失业人员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但已纳入待遇核算期的累计缴费月数不能重复计算,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失业金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