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发放失败有哪些原因?
【1】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
这种情况下,失业保险金会发放失败,需要失业人员持社保卡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激活,并与经办机构联系。只有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后的社保卡,才可以接收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以再次重新申请。
【2】社保卡换了三代卡,卡号变了
这种情况下,失业人员需要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并与经办机构联系。然后再次重新申请失业保险金。
【3】账号、户名不符
这种情况,是往往是因为更改姓名,或早期单位参保录入社保系统时有同音不同字的情况,才导致社保系统内的名字和银行系统名字不符,银行系统会判别不符合实名制规定,不予发放。需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正确的名字,先发了当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同时还需要在社保系统中更正,以便下月可以正常发放。
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